西漢之初的宜子半兩、太常半兩等錢穿口均為菱形,而菱穿的目的可能是出于美觀和佩帶時始終保持錢體字文端正。由此判斷,它們應該是被用來佩戴的。王莽至東漢時期,錢文類花錢的種類很多但數量很少,典型的有背面鑄有吉語、規矩紋或星象紋等的五銖、大泉五十等錢。另外,漢代還有一類掛錢(一說為扣飾),錢上有一大圓環,錢下有一小方環,面文多為“日入千金、長毋相忘”和“除兇去央、辟兵莫當”,在上海福泉山西漢墓及內蒙古漢墓均有出土。
宮錢屬于花錢的一類,是為的特定用途而制作的錢幣,宮錢的用途包括祭祀、慶典、賞賜、祝壽、玩賞、壓勝、供養等等,甚至有些是起著壓包袱、墜帳子、掛燈等功能性作用。宮錢代表著的至高地位和與之相符的材質、規格和工藝水平,這些因素決定了宮錢的等級和價值。
錢幣作為一種物質文化,是從其所在時代的社會文化中沉淀下來的,從一個或多個側面反映了錢幣鑄造的特定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的歷史概貌,以及這個特定歷史時期社會人群不同的心理。由于錢幣在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的特殊地位,錢幣又是其鑄造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狀況的重要的物質見證之一,因此有著其它歷史文物的文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