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元寶到了明朝才盛行,但還不是國家的法定。直至清朝,銀元寶始為主要的流通,因重量不等,所以按“兩”為主要的重量單位,故又稱銀錠為“銀兩”。清朝的銀錠形狀變化為馬蹄形的元寶,故亦稱為寶銀。經過熔鑄后的元寶,又可分為大錠、中錠、小錠,但通稱為銀塊或銀錠,此外碎銀依然存在。由于各地均可自行熔鑄寶銀,以致寶銀的種類和名稱雖在全國大體一致,但成色與重量卻非一律,各地使用不同成色名目的銀兩,相互之間的兌換也有一定的折算比率。后,外國洋銀(銀元)大量流入和自鑄銀元流行,并沒有根本改變或取代銀兩制度的地位。直到1933年宣布廢兩改元后,銀兩才不再作為流通使用。
銀元種類很多,在我國大約有二百多種,流入我國的外國銀元約有三四十種,其成色重量,頗不一致。成色為98.5%,低的只有60%左右,私人鑄造的甚至更低。重量的為36.5克 ,一般以26.5克 居多(合庫平七錢二分)。銀元中還有半元、二角、一角、五分,一錢、二錢、三錢以及一毫、二毫等小銀元(也叫銀角子),這些大都作為輔幣應用。
北洋軍閥統(tǒng)治時期銀元
1,袁大頭銀元
正面為袁世凱側臉像和鑄造年份,背面為嘉禾圖,圖中有“壹圓”二字。此幣有1914年(民國三年)、1919年(民國八年)、1920年(民國九年)、1921年(十年)數種。天津、武昌、南京、廣東、杭州、安慶各造幣廠均有鑄造。
2,袁世凱共和國紀念幣
正面有戴帽武裝的袁世凱半身像,背面為“壹圓”二字,圍有嘉禾圖,上邊有“中華民國共和紀念幣”九字,下邊為英文字。
3,袁世凱洪憲幣
正面為袁世凱半身像,著軍裝戴高纓帽,背面為一飛龍,上有“”四字,下有“洪憲”字樣。此幣是袁世凱1915年國稱帝后鑄造。
4,洪憲元年開國紀念幣
正面為袁世凱半身像,著古帝服,戴天平帽(帝王帽),背面為團龍,上有“洪憲元年”四字,下有“開國紀念”四字。此幣系袁世凱于1915年國統(tǒng)治時試鑄,數量不多,流通不廣。
5,黎元洪光頭開國紀念幣
正面有黎元洪像,光頭半身,上有“中華民國”四字,下為“開國紀念幣”五字,背面中心為“壹圓”二字,以嘉禾托之,四周有英文字。
6,黎元洪戎裝開國紀念幣
此幣除黎元洪像為戎裝之外,余皆與黎元洪光頭開國紀念幣相同。
7,徐世昌紀念幣
正面為徐世昌半身像,背面有及人物,并有“仁壽同堂”四小字,上面有“中華民國十年九月”八字,下面有“紀念幣”三字
8,曹錕紀念幣
正面為曹錕戎裝脫帽半身像,背面有五色旗及軍旗,上下有篆文“紀念”二字,周圍有五角星六顆。
9,段祺瑞執(zhí)政紀念幣
正面有段祺瑞半身西服像,上鐫“中華民國執(zhí)政紀念幣”,背面有篆文“和平”二字,以嘉禾圖托之。
10,甘肅袁像幣
與袁頭銀元相同,惟像之左有“甘”字,像之右有“肅”字。
11,四川漢字幣
為四川軍所造,上面鐫有“四川銀元”四字,中心有海棠花一朵,上邊有“軍造”四字,下邊為“壹圓”二字,背面為18個圈繞成一環(huán),中鐫篆文“漢”字,大環(huán)內有橫線紋,外有縱線文,上面有“中華民國元年”字樣。亦有1928年(民國十七年)四川銅元局所鑄者,“漢”字下小圈內有兩須,而1914年(民國三年)成都造幣廠所鑄者,“漢”字下小圈內無兩須。
統(tǒng)治時期銀元
1,孫頭銀元
正面鐫孫中山半身像(俗稱小頭),上有“中華民國”,下有“開國紀念幣”字樣,背面為麥穗圍繞“壹圓”二字,四周為英文字。
2,孫船銀元
有三種版式,一種是1929年(民國)試鑄,正面為孫中山大頭像,上邊有中華民國字樣,背面三帆船圖,兩邊是“壹圓”二字。一種是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版,正面為孫中山像,上邊有“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字樣,背面為雙帆船圖,帆上有飛鳥三只,船的右邊有太陽,左右兩邊是“壹圓”二字,以上兩種流通不多,而比較多的是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版,正面為孫中山像和“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字樣外,背面也只有雙帆船圖和“壹圓”二字。此種銀元1934年亦有鑄造。
華夏文明上下五千年,前史文明源源不絕。每一個前史翻開的期間都是我們生長的足跡,銀元也恰是這前史銀河構成的首要有些。就其特定的前史期間也使它在史上占有著首要的方位,它不只代表著近代我國的錢銀文明,反映了我國近代前史、經濟、金融的興衰和滄桑,具有很高的藝術觀賞價值和文物價值跟著保藏出資熱的不斷升溫且報價一路上揚。尤其是珍品銀元,在藏品生意商場上體現失常生動,也獲得十分漂亮的成交記載。銀元材料名貴,藝術價值高,由名貴金屬或合金鍛造,制作精巧,圖畫考究,文字清秀,內容豐厚,銀光絢爛,其貌可人,也具有一定的保值和增值功用。跟著保藏出資熱的不斷升溫,銀元在商場失常,我國銀元往后或許變成保藏出資范疇的一匹“”。
“光緒年間閩省所需銀元均由粵省供應,維因路途遙遠,往返費時,運匯多費,勞民傷財。閩督準商人孫利用集股購機,就在閩地試鑄。未幾奉戶部令,不準商人附搭股本或自行鑄造。后擬委派閩籍浙江候補知縣孫葆,由善后局、鹽道籌款續(xù)鑄。后因局庫支絀,無款撥給而作罷。乃于光緒二十四年(8年),具奏續(xù)由官督紳辦,是一時權宜之計,窒礙甚多,改為官辦,以符政體。于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委藩司張曾、鹽法道楊文鼎督辦局務,接受機器廠房、物料等事宜。其鼓鑄費用均由該司、道設法籌款。鑄成后發(fā)商行用。閩省自接辦后改為“福建銀元局”。往后所鑄銀元,其幣上端均書“福建官局造”,與他省截然不同。閩省習用銀角,庫平一錢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及三分六厘流通極廣,其主幣七錢二分鑄額不多,留存至今絕少